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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伊芙琳特意提到了湯姆臉上有黑眼圈,沒有睡好。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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兀。

湯姆看到了天使所說的那扇門,破破爛爛的,很不起眼,薄得一腳就能踢開。可是他記得,那是伊芙琳小時候的家門。五十年。湯姆默默地將這個詞在心裏翻來覆去地念了無數遍,他不知道在死去的人的眼裏,五十年是彈指一揮還是格外漫長。她還是給了他最後一次機會,她原諒他了嗎?

湯姆讓自己也變成了八歲時的模樣,慢慢地挪到門前,將手放在門把手上,直到手心的溫度將冰冷的金屬質地的門把手都同化成了相同的熱度。他微微蜷起一根手指,試探著將門把手下拉了一點,可是又飛快地停住動作。如是重覆了很多遍,他才終於深吸口氣,把門打開了。

“Now, let the day just slip away. So the dark night, may watch over you. Velvet, blue. Silent, true. It embraces your heart and your soul. Nocturne.”穿著紅裙子的金發小姑娘坐在路邊臟兮兮的長椅上,兩條還不夠長的腿在空中沒有規律地亂晃,小聲地哼著那首《Nocturne》。

直到他在她身邊坐下,伊芙琳才註意到他。她轉過臉,眨巴著眼睛打量他,綠眼睛閃閃發亮,送給他一個天真熱情的笑,“你是我等的那個人嗎?雖然這聽起來很可笑,但是我真的什麽都不記得了,連我等的那個人是誰都忘了。如果你不是他的話,那你換個地方坐,這樣他一來就能看到我了。”

湯姆沒有動,只是問她:“那你怎麽能知道那個人來了?”伊芙琳歪著腦袋,“咯咯”笑了起來:“所以我在等他來接我啊。”說著,她又換上了一種篤定的語氣,“因為我等的人肯定一眼就能認出我。不許質疑我!我就是知道。”

聽到這話,湯姆沈默了下去,他有點不知道自己該怎麽面對重新回到了孩子心境的伊芙琳,他從來都不曾做過孩子。見他不理會自己,伊芙琳繼續問:“你也在等誰嗎?”湯姆搖搖頭,“我的運氣比較好,我不需要再等誰了。伊芙,如果你等的那個人曾經傷害過你,傷害得很深,你還會繼續等他嗎?”

“會啊。”伊芙琳的臉上露出了稚氣的笑,繼續說道:“我還是想原諒他的,我不舍得生他太久的氣……雖然我感覺他經常惹我生氣,還是特別生氣那種。我記得我想的是,他還有最後一次機會。對了,你知道我的名字誒,你不會真的是我等的那個人吧?天啊……這樣問聽上去真的好傻。”

某種古怪的感覺攥住了湯姆的心臟,那種感覺,他只在那個夏天體會過一次。他微笑了一下,沒有立刻回答。相反,他變出一朵開得正艷的紅玫瑰,遞到了伊芙琳眼前,輕聲問:“喜歡嗎?”“喜歡!”伊芙琳笑得更燦爛了,她接過玫瑰花湊近聞了聞,輕快地說道:“我很喜歡它,謝謝你。”

“你以前最喜歡玫瑰花,你還問過我,你是不是我的玫瑰花。”湯姆握住了她的一只手,一字一句地說:“我們可以永遠在這裏相伴,沒有什麽能再將我們分開,我們誰都不會是孤獨的了。我答應過你,我是不會離開你的。我不會再食言了。”

“你是最重要的。”

“首先,你要知道,你是伊芙琳,伊芙琳裏德爾。”

註:

(1)設定中幻境類似有求必應屋,可以根據需求變幻,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自己的形象。這是我的私心,幻境就是獨屬於德芙兩人的西部世界。

作者有話要說: 很多廢話:

有關湯姆的分析已經很多了,在這裏我就不再贅述了。從心理學和教育學的角度都可以說好多,但對此我也不是專業的,只是為了寫小說去了解了一些。從各種意義上,湯姆都挺可憐的,當然了,他最不需要的就是麻瓜的同情,所以我創造了伊芙琳這個原創角色去陪伴他。

我對此的理解大約就是:“人終將為年少不可得之物困擾一生。”童年帶給人的影響是無法估量的。

我來說一下自己對結局的想法吧。

在我的理解裏,本文的湯姆並不是一個沒有愛的人,但是他所理解的愛肯定是扭曲的,帶有太多很沈重的東西,比如過強的占有欲,就是一個潘多拉魔盒。他愛伊芙琳,所以他覺得“伊芙”是他的。這樣的愛本來就帶著病態的情緒,有一種支配感,以伊芙琳的性格,他們遲早有一天會爆發沖突,直至不可收拾的地步。

在湯姆的標準裏,他對伊芙琳真的是很好了,他真的也足夠愛伊芙琳,當然了,這是以湯姆的標準來評價。但湯姆對伊芙琳的好肯定是有限度的,是在伊芙琳不觸及他的核心利益的情況下,是在伊芙琳沒有把事情做過頭的情況下。

我真的覺得,如果伊芙琳不死,很難預料她和湯姆會走到哪一步,帶著愛與希望主動奔赴死神的懷抱是當時的伊芙琳最好的結局,我也不願意讓伊芙琳經歷更多的折磨與幻滅了。身為一個“重度中二”、渴望榮耀與不朽的人,湯姆這樣的事業狂肯定不會單純為了一個女人放棄這一切。

他是湯姆·裏德爾,他有過無數其他選擇,他以游魂的身份在阿爾巴尼亞的森林游蕩了十幾年都沒放棄所追求的一切。如果是普通人,恐怕早就精神失常了吧?這麽堅決的決心,我難以想象單純一個女人不痛不癢地做些什麽就能讓他回頭是岸。

所以在GG決鬥失敗的幾年後,湯姆肯定是把心思都放在如何利用巫粹黨的傾覆來壯大自己的勢力上,還有魂器,來達成他所追求的不朽。與其說他在因為那些謠言和種種誤會不理會伊芙琳,倒不如說他是真的忙得沒時間想兒女情長的事。

在“一九三五”這一章裏,我就寫了,湯姆不理解為什麽伊芙琳要為她的媽媽感到傷心,與此同理,湯姆並不能理解在GG決鬥失敗後伊芙琳的一系列過於沈痛的心理,那些絕望、崩潰以及最困擾她的幸存者心理。湯姆的心軟與溫柔都留給了伊芙琳,但這並不代表他具有同理心。

湯姆並沒有理解伊芙琳的“雕謝”,相反,在他看來,伊芙琳懂事了,她不再像以前那樣鬧脾氣,讓他很省心,他可以花更多的心思去搞事業。實際上,伊芙琳早就失去了對湯姆傾訴的想法,就這樣,在日覆一日的軟禁中,在多重愧疚、傷心、絕望的折磨下,她失去了唯一的希望。

湯姆在故事結束的時候給予了伊芙琳足夠的信任,否則沒有魔杖的伊芙琳也不可能看到那些書信,只可惜這份信任註定是遲到了。湯姆和伊芙琳兩個精明的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近乎笨拙地去愛對方,但是這兩份愛一直都沒有在同一個頻道上。

所以,談戀愛溝通很重要,這是典型的反面例子。(劃掉)

有關那個夜晚究竟發生了什麽,大家可以有不同的答案,我的私心當然是希望真相就和辛西婭寫出的粉飾過了頭的結局一樣。

離別是為了更好的重逢。

我不是一個故意想虐讀者的人,為虐而虐在我看來毫無意義,更何況我對我創造出的每一個角色都擁有深厚的感情。寫完重讀的時候,我覺得很抱歉也挺遺憾沒有能把這個故事寫成救贖的故事,沒有讓湯姆在陷入更深處前就改邪歸正。

想改,卻又無法說服自己,畢竟以湯姆對權勢與永生的癡迷與執著,以伊芙琳寧為玉碎的剛烈性格,真的很難做到這一點,只能在幻境達成HE了。文學作品裏的悲劇被劃分為三種,分別是:性格悲劇、命運悲劇和社會悲劇,而這三種,德芙都占了,所以最開始我敲定的是六十八章的結局,後來才加了這一章。

我覺得劇情只會這麽發展下去,湯姆因為小時候的種種經歷、環境等,對權力的執念太深了。而他希望的那個世界根本不是伊芙琳想看到的。但是不經歷後五十年發生的事,湯姆怎麽能領悟到什麽才是最重要的呢?所以,我覺得這真的是大大的HE,伊芙琳只不過是等的時間久了一點。

所以我始終覺得《壞種》不虐,我只覺得它現實。不像別的小說,劇情走向被偶然因素左右,《壞種》中人物的結局都是由他們的性格與選擇決定的,早有暗示,有一種近乎宿命的必然性,還有多種因素的推動,即使某件事沒有發生,我想事情也還是會以另一種形式發展下去。

如果湯姆真的放棄了他的事業,如果伊芙琳毫無芥蒂地放下了一切,那麽他們就不是湯姆和伊芙琳了。他們的性格以及各種差異決定了故事無論如何都會這樣發展下去。伊芙琳為了解脫選擇自.殺,可是她也因為對湯姆無法磨滅的愛而選擇了摧毀自己的魂器在幻境裏等他,她還是原諒了湯姆。

我一直都傾向於把湯姆·裏德爾和分.裂出七個魂器的伏地魔當做一個人的兩個階段,因為靈魂分裂次數過多可能量變引起質變(?),在身為Dark Lord統治魔法界的那些年,我想他肯定會很少想起伊芙琳,因為有愛就會有軟肋,他當然希望自己毫無弱點。

但是在所有魂器都被毀掉、在湯姆所追求的一切都成了幻影、在他一次又一次被他所輕視的愛打敗的時候,本文的湯姆肯定是後悔了的。只有在經歷了這所有的一切之後,真的體會到了得到榮耀與不朽又失去的幻滅之後,湯姆這樣極度追求事業、不惜拿自己擁有的一切去陪葬的人才會反思、才會後悔,他才會開始思考,也許這些也沒有我原本想的那麽重要。

只有這樣悔悟後的湯姆才能配得上一心為他燃燒、近乎無底線原諒他的伊芙琳。

所以我安排他們在幻境重逢了,而且可以永遠相伴下去。這是一個新的開始,重新理解了愛的湯姆會懂得如何更好地與伊芙琳相處,他知道什麽才是更好的愛。在經歷了這一切後,湯姆也會理解愛的重要性,不像原著裏的那樣,直到最後一刻還是執迷不悟。

伊芙琳在等待了五十年之後終於等來了她的湯姆,他們做出了最後的諒解,無比默契地達成了共識。所以伊芙琳能不能記起以前的事已經無所謂了,湯姆早已成了她靈魂的一部分,連死亡都不能將他們分開。

這當然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公主王子結婚了,幸福地生活了下去”的HE(王子和公主婚後不也一地雞毛,結婚大團圓其實才是真正的考驗的開始)。我的三觀並不允許我寫出黑魔王統治魔法界這樣的結局,而湯姆真的不會輕易放棄他所執著的一切。

這是我所認為的,屬於伊芙琳與湯姆最好的結局。

麻瓜au的存在本身就是為了彌補大家對正文的缺憾,也可以是結局裏的德芙的鏡像。正文完結,感覺完成了一個小目標,番外和麻瓜au就可以咕著來了。

伊芙琳用她的整個人生為湯姆燃燒,而湯姆用剩下的所有時間完成對伊芙琳的贖罪。

兩個不被愛的孩子還是繼續報團取暖了,這一次他們不再需要互相舔舐傷口。

《壞種》的後日談

完結啦,覺得算是了了一樁心事,又挺舍不得的,好像有太多想說的東西,卻又不知從何說起,想到什麽寫什麽,邏輯混亂,廢話也很多。

一起聽一首歌吧,Right Here Waiting

去年年底的時候,我的上一篇以西奧多·諾特為男主的長篇練筆《宿命之外》進入了尾聲,我自然而然地開始考慮起了我的下一篇練習應該寫什麽。一直以來,我的男主形象都比較統一,類似那種“謙謙君子,溫潤如玉”,而我的主角也總是偉光正的那一類,用的都是第三人稱視角。

於是,我就開始考慮起要不要以湯姆·裏德爾這個眾所周知的大反派來寫一篇同人,第一人稱,大概是一個幾萬字的小短篇,勉強可以算是勢均力敵。兩個壞蛋,類似小醜與小醜女,名字倒是難得的一下就想好了,《壞種》。

現在很多人都覺得文學就是應該寫“正確的東西”,什麽《泰坦尼克號》、《英國病人》,裏面的男女主角都是活該。我偶爾也會思考為什麽有越來越多的人這麽想,決定一部文學作品是否優秀應該是看它有沒有體現了人性的豐富性,人又不是牌坊成的精,而且,誰又能評判什麽是絕對正確的?

比如《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以現實的角度來看,女主絕對是……很有問題,但是如果你沈浸到了故事裏,你肯定會為女主的感情流淚,這才是我認為的文學的魅力所在,它可以體現一切原本應該是不合理的事物的美。

《壞種》裏的很多東西放在現實顯然是不可取的,但小說和現實本來就是兩個世界,為什麽非要想著去書裏尋找現實的蹤影呢?也許正因為我對於現實一直保持理性,又是個不折不扣的悲觀主義者,所以我的小說才充滿了理想化的東西,瘋狂而浪漫。

二月底和三月初發生了一些眾所周知的事。我本來就整整一個月沒有出門,看到的、刷到的都是各種各樣的負面情緒,那段時間心情真的是非常糟糕,混合著莫名其妙的眼淚寫了二十多萬字的各種短篇,用尖銳的筆觸影射現實。

在這個期間,有關《壞種》的想法也在一點點成形,我為自己敲定了一個目標,將它改成三十萬字的長篇,因為在寫了一萬字左右後,我發現幾萬字的短篇並不能很好地表現出這個故事,過短的篇幅也無法恰當地展現出人物形象。

寫了這麽多練筆的東西,沒有哪一本讓我覺得滿意,《壞種》確實是我最喜歡的了。可能是因為不像子世代的同人,主線框架已經被確定好,雖然省去了構思情節的痛苦,但是也導致了束手束腳,我還是更喜歡留白多、發揮空間大的角色。

還是那句話,比起寫作技巧,我覺得最能打動人的終究是真情實感。也許以後的我會懂得更多技巧上的東西,會在謀篇構局上更精巧,可是《壞種》帶給我的觸動終究讓它與別的不同,它是我的玫瑰花,我在它上面花的心血與情感讓它變得如此特別。

《壞種》裏充斥著不理智而帶著浪漫色彩的瘋狂,這也是我第一次徹底沈浸於筆下的世界,在寫第四卷的時候我仿佛都能看到伊芙琳在我面前枯萎破碎。《壞種》也讓我設伏筆、營造氣氛的能力有了明顯的長進。

在正式動筆之前,我先是花了大量的時間去重溫一些經典名著,比如《了不起的蓋茨比》、《呼嘯山莊》、《霍亂時期的愛情》……大概重溫了二十來本,情緒都是偏向於激烈的那種,好像對寫作又有了點新的想法和感悟。我自己覺得還是能在《壞種》裏很明顯地看出這些名著的痕跡。

比如開頭,模仿的是《百年孤獨》那個被廣為稱道的開頭,比如第七章,紳士與淑女,顯然是源自《飄》裏瑞德與斯嘉麗的初見,而湯姆和伊芙琳兩個野孩子,無論怎麽打扮,都是裝上了漂亮馬鞍的騾子。芙羅拉對伊芙琳很像張愛玲的《金鎖記》裏的曹七巧對她的女兒長安。

文中多次提到的霍格沃茨迷蒙而溫暖的光影與雨夜是化用的《了不起的蓋茨比》裏對岸的綠光,是伊芙琳與湯姆之間最美好時光的象征。辛西婭·普拉斯這個虛構的作者,致敬的是美國著名女詩人西爾維婭·普拉斯,而出生地約克郡則是致敬了勃朗特三姐妹。

從去年八月算起,這一年裏我寫了差不多一百五十萬字的東西。八十多萬字的《宿命之外》跟著HP的主線走,不需要花太多心思構思情節,卻鍛煉了我寫長篇的耐心與耐力。寫的一堆短篇提升了我情感的爆發,我想,要是沒有它們,《壞種》真的很可能半路夭折或者是質量更糟糕。

這一年的瘋狂寫東西太消耗了,所以無論三次忙不忙,我都要歇一歇,花時間重新反思。但是這個過程中我是有進步的,上一本小說我催親友看,她都不想看,而《壞種》即使她早就知道了所有劇情走向,還是會催我更,天道好輪回。

其實我本來對1940年代毫無概念,為了讓壞種更有年代感,我去看那個時代的電影,重溫好幾年前看過的《魂斷藍橋》、《卡薩布蘭卡》。我專門去看講述那個時代的英劇,《繁華酒店》、《樓上樓下》。我去聽那個年代的音樂,帶著些微雜音卻很溫柔的爵士樂。

我從來都沒有寫大綱的習慣,一直都是差不多想好一個劇情走向就開始跟著感覺寫,大綱對於我來說又雞肋又麻煩,還束縛我的思路。《壞種》算是我寫得最艱難的作品,因為我之前並沒有寫過這個類型的男主,伊芙琳和湯姆的性格和我一點相似性都沒有,三觀也不像,《壞種》又是第一人稱,要求代入感。

換句話說,我覺得我自己駕馭不了湯姆這樣的男主,我又不願意過度OOC。不過我覺得我筆下的湯姆對比起來還是相當溫柔了,他始終都沒有對伊芙琳做什麽特別過分的事,一個是因為這幾年正好是湯姆最有人性的時候,還有一個大概是我的性格原因,我還是給湯姆這樣的人物鍍上了一層柔光。

在第一個月的時候,我基本上都是帶著某種自暴自棄的態度去寫的,一邊嫌棄這是什麽玩意兒一邊繼續寫。所以,我還是要再次感謝我的親友,要不是她的鼓勵和時刻的反饋,《壞種》註定只能因為種種原因被腰斬,成為我文件夾裏永遠的未完成稿。

可是後來,我逐漸愛上了伊芙琳這個鮮活的角色,她缺點很多,卻鮮活,我也愛上了那個最好與最糟糕的年代。我開始寫順手了,有時候一天甚至能不聲不響地敲出兩萬字。整個第四卷,我甚至只花了四天時間就寫完了。六十四章到六十七章是一天之內寫完的,現在已經回想不起當時是什麽心情。

因為疫情的原因,我沒開學,一直都是家裏蹲。我想,也只有家裏那種安靜、無人打擾的環境能讓我忘我地寫完《壞種》。在那四天,我沒有出門,就在自己的房間裏待著,噴上一點柏林少女,循環播放著我的寫文專用BGM《Young and Beautiful》,怕破壞狀態,一整天說的話不超過十句,宛如一個會呼吸的碼字機器。

湯姆每次叫伊芙琳“伊芙”的時候,都是比較溫柔動情的時候。信任是德芙關系之間最嚴重的問題。他們的決裂源於他們不在一個頻道上,痛恨對方不夠信任自己,與此同時,他們又同對方保持緘默,這是一個矛盾的日積月累的過程,一場毫無出路的圍城。

其實裏面很多人都很有故事,比如芙羅拉,遇上那麽一個丈夫,無論是哪個女人都會崩潰的。更何況,一個麻瓜女人奪走了她丈夫唯一的愛情,這對她來說顯然是奇恥大辱,她哪裏比不上凱瑟琳?傑拉德的目光卻從沒在她身上停留過,對方是個純血女巫倒也罷了,可偏偏是個什麽都不懂的麻瓜。芙羅拉沒有如願以償地得到愛情,所以她又怎麽能容忍凱瑟琳的女兒再次得到自己沒能得到的東西?這就好像是早已逝去的凱瑟琳的又一次勝利與挑釁。

還有莉拉的女兒,我在考慮以莉拉的女兒為主角寫一個親世代的故事,CP是布萊克兄弟之一,算《壞種》的平行世界,也就是《熾烈的心》。下一篇想嘗試寫溫暖治愈的故事,去寫一群孩子的成長。

莉拉其實是我除了德芙以外第一個想出來的人物,因為我親友想要一個漂亮善良的赫奇帕奇式學姐。原型是《簡愛》裏的海倫,還有《飄》裏的梅蘭妮,更像是守序善良版的伊芙琳,除了鄧布利多以外,她也帶給了伊芙琳不少正面影響。

很多文學作品裏,無論所揭示的社會多麽醜陋黑暗,都會有一個合乎理想的天使型角色存在,它要有一個東西作為亮點平衡這個世界中所有人的罪,比如《雷雨》中的周沖。莉拉也是這樣一個角色,在《壞種》整體基調偏陰沈的狀態下,她成為了全文裏最純粹的暖色,一個善良的普通人,一個平衡點。

主要的五個人物之間其實都形成了某種對照,三個女人有關愛情與家族(或者說責任)的選擇是完全不同的,莉拉為了家族委屈愛情,沃爾布加為了愛情飛蛾撲火,而伊芙琳介於兩者之間,在愛情與家族之間徘徊。伊芙琳和湯姆也是對照,伊芙琳最後向往光明,而湯姆則不可抑制地越陷越深。

湯姆和珀爾修斯的對比就更明顯了,兩個人都很優秀,性格、家世完全是對方的反面。珀爾修斯可以因為愛而選擇放手,湯姆因為愛而絕不放手,甚至不管不顧。對於《壞種》,我最大的遺憾就是沒有能夠塑造好珀爾修斯這個角色,在我的標準裏,他不夠出彩。

玫瑰是一個我一直都很喜歡、貫穿了全文的意象,從一開始的白玫瑰慢慢變成紅玫瑰,以黑玫瑰結尾,其實映射的就是伊芙琳與湯姆之間的感情的三個階段,熾烈的紅玫瑰一點點枯萎,就像凱瑟琳死後那朵枯萎的紅玫瑰,選的文學作品、歌曲也大多和劇情有關。

很多細節也是我有意設置的,比如槲寄生三次出現的時間都很巧妙,伊芙琳兩次哭到睡著的場景彼此對照,天壤之別。再比如,第二十六章中,“昏沈的日暮照在伊芙琳和湯姆身上”,第二十九章中,再次提到“燈光照在沃倫臉上,讓我想起昏沈的日暮”,也算是用桃金娘的結局來暗示德芙的結局吧。

《壞種》存在不少問題,兩個月三十萬字的速度也讓質量變得有了上限。在寫作這條路上我還有太長的路要走,這我無比清楚,碼字時的狀態就挺能說明問題,有一些章節我讀著覺得非常爛,以後可能會修文吧,不過也可能咕著咕著就算了。現在老福特不適合修改,一改就被吞,真的怕了。前後部分還是能看出文風筆力的改變吧,我個人更喜歡後半部分。

我的精力與時間問題註定了《壞種》最多寫三十萬字,而我要是一咕咕期限就可能是永遠(對此親友深有感觸),所以我只能拼命與時間賽跑,盡量將主要的故事寫完。其餘番外,慢慢來吧……開始漫長的咕咕之旅和隨心所欲的修文。

《壞種》對於我的意義非常特殊,它證明了我在寫作上的頓悟與突飛猛進。我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寫出一部和《壞種》風格相似的作品了,因為《壞種》開始動筆我糟糕的心情狀態和完全的沈浸式寫作都是不可覆制的,而我又覺得寫作者的文風應該是去契合故事,以後可能不會再寫這樣的故事了吧?

我也曾因為《壞種》沒有更多地表達什麽深層次的東西而感到略微失望,說到底,它只是一個再單純不過的愛情故事。後來,我又釋然了,為什麽愛情就要比其他的主題淺薄呢?我們寫小說、讀小說就是為了去尋找現實裏並不存在的東西,德芙之間的愛情正因為毫無理智又熾烈如火才讓我著迷。

我從來都不是天賦型選手,純粹是靠著一腔熱愛一點點自己摸索、進步,也走過不少彎路吧,比如幾年前相當喜歡寫那種華麗炫技實則空洞乏味的作文風,後來讀的書越來越多,對文學開始有了自己的理解,自然而然地拋棄了那種華而不實的文風,開始追求一種精妙而生動的文筆。

寫文對於我來說從來都不是一個消耗的東西,而是一種安慰與發洩,相反,把文發出來對於我來說才是一個消耗的東西。大約是無論再怎麽理智,也在希冀著認同感。自娛自樂就不會體會到發文前的惴惴不安和發文後的患得患失,自娛自樂可以隨心所欲地寫任何東西,而把文發出來還要考慮到種種情況。

我把我的每一篇文都看作是自己的孩子,他們都是我的心血,my precious。他們可以醜,可以笨,我自己可以換著花樣地嫌棄他們,但是我真的不想、也沒有足夠強大的內心接受有人一上來就毫無根據地說“這個小孩真難看。我不喜歡。”

這也是為什麽我寫了一兩百萬字的東西,直到現在才發出第一部作品,我總是認為自己寫得不夠好。下定決心把《壞種》發出來還是收了親友三番兩次的鼓舞,“寫得挺好的,發吧發吧。”如果沒有她的“慫恿”,我想我還是沒有勇氣把《壞種》發出來。

在把文發出來的前期也難過迷茫過很多次,懷疑自己花的所有時間與心血究竟值不值得?在近兩個月的時間裏,我幾乎什麽都沒做,沒日沒夜地想著《壞種》相關的東西。我會想,自己所做的這一切,它有意義嗎?它是不是一場徹頭徹尾的自我感動?後來又想通了,老福特的熱度不配拿來評價創作者的水平,但是大家還是多給所有創作者一點反饋吧,他們有時候真的很需要這個。

在寫文上,我從來都很擅長自我懷疑,估計過不了幾天就會覺得《壞種》是個不夠好的故事了。雖然目前沒什麽設想,但依舊相信下一篇會更好。《壞種》完結了,我也要move on花更多的時間到現實的學習生活中去了。我的本專業和文學無關,寫東西是純愛好,我也要為恰飯吃努力嘛,以後還要忙考研。

感謝在我完成了這個糟糕的故事卻依舊喜歡著《壞種》的你們,再次謝謝所有的紅心藍手還有評論,謝謝。真的非常感謝每一條評論,評論是對創作者最大的支持,前期沒有評論的時候,我時常想著回到自己一個人的舒適圈。謝謝。我第一次感受到了和更多的人因為所寫的故事交流的快樂,我們不知道彼此是什麽樣的人,我們只是單純因《壞種》偶遇。這種快樂因純粹而永恒。

在這裏,我還想鄭重其事地感謝一下幾位讀者。

感謝可可,你的每一條評論我都好喜歡!不以盈利為寫作目的的創作者就是在等一個能讀懂她心聲、get到她的各種點的讀者,很高興遇到了你,你是什麽絕世大寶貝!感謝相遇!

感謝月亮,從很早的時候就一路陪伴,感謝陪伴。

感謝也,你給了我有生以來的第一個長評,謝謝。也謝謝你給伊芙琳畫的漂亮圖,我很喜歡!

感謝嚶嚶九江Y、礿衾、J.R.C、Celia、子魚不語,感謝你們的評論。

一直以來每一條評論我都看了,要是沒回多半是因為看了想著等會兒回,然後……就忘了……。

慢慢來吧。

我們因為這個故事相遇,或許也能因為下一個故事再相逢。

感謝相遇。

有緣再見。

2020.8.18

番外二:一封不曾寄出的信

親愛的珀爾修斯:

原諒我的唐突。

在今天,在我們即將離開霍格沃茨、再也不會回來的時候,請允許我如此稱呼你。你肯定是第一次看到我這麽稱呼你,不過對我來說,這個稱呼無比熟悉。因為在過去的無數個夢境裏,我都看到了你的那雙藍眼睛,你的微笑,與我輕如嘆息的一句“親愛的珀爾修斯。”

每當這個時候,我都希望夜能再漫長一點,我的夢能再慢一點,好像這樣做就能滿足我那顆如同雛鳥般纖弱的心。但與此同時,我又會希望白晝能夠盡快到來,因為我知道,當我醒來時,一切幻夢都將成為泡影,即便這一切真的只是一個幻夢,也會不可避免地讓我感到悵然若失。

這很可笑,不是嗎?

我從未擁有過,談何失去?

我們以後可能都不會再見面了——正因如此,我才勉強鼓起勇氣寫下了這封信,但我甚至無法確定我的勇氣能不能維持到拜托貓頭鷹將它寄出。現在外面在下小雨,雨敲在窗戶上的聲音連貫而清脆。或許等我寫完這封信,雨就會停了,我能夠找到一只願意幫我送信的貓頭鷹。

這大概會是一封非常矯揉造作的信,抱歉,我甚至無法保持所有字都在同一條水平線上。畢業的傷感之情會讓人生出很多古怪而悲傷的念頭。剛才喝下的香檳酒在我的腹腔中繼續翻湧,酒精帶來的失重感甚至使我想在原地起舞。

比起伊芙琳,我一向都欠缺勇氣。我一直都很羨慕她,羨慕她的愛與恨都那麽分明,羨慕她足夠勇敢,敢於為了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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